【事件聚焦】学生处表明按规章办事 近九成学生不认同惩处方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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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件聚焦】学生处表明按规章办事 近九成学生不认同惩处方式

【事件聚焦】


学生处表明按规章办事
近九成学生不认同惩处方式
文/《涅槃周刊》新闻部
学生处在接受采访时表明是按照条例办事,不认为没收手机的惩处方式有任何不妥。而《涅槃周刊》调查结果显示,近九成高二晚自习生不认同校方的惩处方式。
生处副主任杨忠顺昨日(9日)接受《涅槃周刊》采访。面对有关9月8日晚自习惩处手机的方式不恰当的质疑,杨主任反复强调自己是“依照《走进深中》中所刊载的条例办事”,不认为没收手机的惩处方式有任何不妥。在采访中杨主任表示,现阶段已不愿意再与学生商谈条例的修改事宜,并指出制定的规则就应该遵守。同时他还认为深中的晚自习状况需要整改,不能再让散漫的风气延续下去。

在昨日(9日)晚自习期间,《涅槃周刊》在高二各班发放调查问卷,了解高二晚自习生对校方惩处方式的态度。在501份回收答案中,近九成受访者不认同此次校方的惩处方式,其中339人对校方未经警告直接没收手机的行为感到不满。此外,受访者中有158人表示会在公共场合或社交媒体上进一步表达自己的意见。不少受访者表示感受到深中给予学生的自由空间在逐渐收紧;也有受访者认为校方无权没收学生私人财产,认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;还有受访者质疑校方惩处行为的正当性。

一名8日晚被没收手机的学生向记者描述称,他在当晚临近晚自习结束时完成了学习任务,想回复一些短信,但杨主任突然从身后出现要求上交手机。据称,当时离晚自习结束仅剩不到三分钟。他形容主任进行惩处时“神情骄傲凛然”,并对校方巡查的时间段表示质疑,认为“收手机才是主要目的”。他希望能通过学生会权益部等正常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而在昨日(9日)晚自习结束后,有同学向本刊记者透露,晚自习上有宿管称“又查了八部手机、两部电脑”。

记者查阅相关校园条例与《走进深中》后发现,《深圳中学晚自习生管理条例》(下文简称“条例”)第十七条中,并未对“娱乐活动”的界定与电子产品没收时限作出明确规定,属于条例上的“空白地带”。而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中“深圳中学学生处拥有对条例的最终解释权”的规定,学生处有权力做出此次惩处决定。

此外,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,本条例的修订由学生处与学生会权益部征集各方意见后商议进行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,若晚自习生对任何扣分措施或处罚措施有异议,可在两个正常上学日内于正常上学时间向体系负责人申诉,由体系核实并进行裁决;对体系裁决结果仍有异议者,报学生会权益部进行调解及维权。但学生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未收到任何投诉,仍在收集各方面的信息。议事会则表示现在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。
详细调查结果已经通过《涅槃周刊》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《涅槃周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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